2021-12-20 11:27:24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形成姊妹篇,使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随着实践的发展,党对治国理政规律性认识也在不断深化。12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不久,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明确将“四个全面”定位为“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重点。同时,“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具有紧密逻辑和内在联系,是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相统一的有机整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唯物辩证法,成为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抓手。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后,党中央又相继召开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深刻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在新时代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抓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根本性、全局性、紧迫性的重大问题,擎画了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举措。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