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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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挂号、就诊规定。

1.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并妥善保管。

2.患者凭身份证或医保卡挂号,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3.未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的患者,需到导诊台填写就诊挂号单,登记姓名、性别、年龄等有效身份信息,儿童(暂时无身份证的)由家长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或直接提供户口页到窗口挂号就诊。

4.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尊敬的病员朋友,您好!

当您进入医院,便是我们尊贵的客人。医院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为方便您就医,门诊部特为您提供以下便民服务措施:

1.为就诊病员提供咨询服务(各导医台、分诊台);

2.为行动不便的病员提供轮椅、平车(内科楼一楼、外科楼二楼服务台);

3.为无家属陪同的盲人、失独老人、肢体功能障碍患者提供安全就诊服务(各导医);

4.为病员提供健康宣传资料、就诊相关资料(各候诊区域); 

5.为病员免费提供直饮水和开水(各楼层直饮水机);

6.开通微信/APP、现场、自助机预约挂号以当日挂号服务;

7.为病员提供针线包、纸笔、老花眼镜、一次性杯子及免费电话等;

8.为病员提供失物招领处(门诊部内科1楼大厅分诊台处);

9.内科楼、外科楼门诊部各设有收费项目公示屏;

10.提供中药煎药服务,您可在开具处方时告知医生煎药需求。

11.门诊部配置28台自助设备,可实现预约挂号、当日挂号、查询、缴费、充值、自助打印检验报告等一站式服务。

12.设立小卖部,为病员提供购生活用品购置服务等(外科楼一楼);

13.医院实行无线网络覆盖,免费为广大就诊的病员及家属提供方便;

14.增设便民门诊,方便慢病患者开药。

门诊患者

1.门诊患者进入医院需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告知是否有过外地出行史,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测温  枪测量体温,无任何异常情况下方可进入医院; 

2.进入医院后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触碰公共物品后及时洗手;

3.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患者请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住院患者

1.平诊患者及其陪伴必须持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才能办理住院(急诊及危急重症患者除外);特殊发热病人可做POCT床旁检测,半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

2.医院实行一人一陪护制度,更换陪护人员也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查并持有阴性结果,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均需严格做好防护措施,陪护人员持陪护证出入病区。


常见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一、血液检验注意事项

1.采血前应禁食12-14小时,24h内不饮酒,血脂检查3日内避免高脂饮食。

2.建议一般停药三天后再抽血检查。

3.避免剧烈的运动。匆忙赶到门诊的病人我们建议至少休息15分钟后取血。避免紧张和情绪激动。

二、尿液检查注意事项

1.尿常规、尿HCG、乳糜尿检查要求:

留取新鲜中断尿,以清晨第 一次尿5-10ml为宜。注意尿标本应避免经血、白带、精液、粪便等混入。

2.尿培养标本留取要求:

取中段尿57ml于无菌培养瓶内。

采集后尽快送检

三、粪便检查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1.粪便常规、粪便隐血粪便寄生虫检查标本要求:

留取指头大小(约5g)新鲜(应选择有脓血黏液的病理成分)粪便,放入干燥、清洁、无吸水性的有盖容器内,帖上标记,记录留取时间及时送检。

2.粪便培养标本要求:

自然排便后,挑取其脓血、粘液部分23g,液体粪便取絮状物23ml,盛于无菌容器内,记录留取时间及时送检。

四、其他体液标本的留取与采集

1.痰液标本

痰液常规检查:以清晨第 一口痰为宜,病人清水漱口后用力自气管深处咳出,记录留取时间及时送检。

痰液培养标本:以清晨第 一口痰为宜,先用灭菌水漱口,咳痰后置于无菌杯中立即送检。

2.阴道分泌物标本:女性患者一般由妇产科医生采集,一般取阴道或阴道后穹部、宫颈管口等处。男性患者用生理盐水湿润专用棉拭子,深入尿道口2-4cm处,旋转30秒后拔出放入无菌容器内送检。如有明显溃疡或疣状物,科取溃疡或挑破疣体取分泌物于无菌容器内及时送检。

3.衣原体检查:

由医生采集男性患者标本。标本主要来自泌尿生殖道拭子,少数取前列腺液、精液等。

4.各种体液脓液培养标本

由医生采用无菌方法采集,注入无菌试管内立即送检。  

哪些疾病可以办理慢性疾病?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可办理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非小细胞肺癌、糖尿病12型、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分裂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肝硬化失代偿、结核病、慢性乙肝、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只有职工医保才可办理的慢性病:支气管哮喘、重度前列腺增生、丙肝、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帕金森氏病。

只有居民医保可办理的慢性病:严重多器官功能衰竭、艾滋病机会感染、唇腭裂、甲亢、地中海贫血。

一般特殊疾病、慢病在县医保局(城南)办理。

恶性肿瘤、结核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治疗的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办理,办理流程:

由申报人或委托人(带上患者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到县医院医保办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携带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资料原件(均需加盖医院鲜章)、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一寸的照片两张到县医院检查鉴定,鉴定合格的由医院填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再到医保局审核后办理特殊疾病证。